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

思考下一世代的國家地理資訊系統(1)



壹、 傳統政府的自我定位-大有為政府
        過去廿年國土資訊系統的發展以資料建置為主,並導入主流國際ICT趨勢之網路技術進行單位間資訊的交流分享,到國土資訊系統十年發展計畫的尾聲,政府各單位對於空間資訊已不再陌生,更對網路服務提供的跨單位資訊分享能夠普遍體認並實作,使我國在國際空間資訊領域佔有一席之地(如OGC、GSDI、ITU等)。

        然而回顧國土資訊系統的規劃過程,實與當時的政府施政理念有很大的關係。例如六年國家建設計劃(1991-1997),為我國政府的國家長期經濟計畫中的一環,總金額為新臺幣八兆二千億元,其中新臺幣五兆二千億元為公共投資金額。當所牽涉的機構包括了中央25個部會及當時的台灣省、北、高二市時;當所規劃的具體目標包括了運輸通信、都市住宅、能源開發、社會福利安全、文教、水利防洪、環境保護、科技、醫療保健等十四類時;雖然實行三年後因執行難度過高以及行政院長更動而收場,但從早期的十大建設,十二大建設,十四大建設,到六年國建,8100台灣啟動(2000),挑戰2008(2003),新十大建設(2004)及大投資大溫暖計畫(2006),經濟動能推升方案(2012)我們可以發現,政府主導的大型經建方案的思維主要是以大有為政府的觀點出發,雖然在方案形成的過程中必定會聽取工商團體的意見,然而,在方案形成以及執行的過程中,卻明顯缺乏公民團體的參與,以及與公民的互動,在網際網路愈發成熟的年代,便會遭遇更大的推動障礙。因此,政府是否必須自詡為大有為政府,而凡事透過公權力遞送公共服務,不只在台灣,在國際的政府治理議題上,都面臨到挑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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